多年來,荷蘭一直被評為全世界最宜居的國家之一。該國兒童的幸福感全球最高。而荷蘭人之所以有令世人羨慕的生活,恐怕與他們悠閑的工作方式有關。
半數荷蘭上班族從事兼職工作,這一比例遠遠高于世界上的其他富裕國家。歐盟成員國的兼職工作比例是20%(男性8.7%,女性32.2%);但在荷蘭,26.8%的男性和76.6%的女性每周工作時間不到36小時。原因何在?
部分原因是荷蘭女性是勞動力市場的相對后來者。與其他國家相比,大部分荷蘭男性不用背井離鄉,去參加20世紀大大小小的戰爭,結果就是荷蘭女性不用像美國和英國女性那樣,早早去工廠工作,以養家糊口。
而且荷蘭政府財力雄厚,直到20世紀80年代,基督教價值觀還在荷蘭政治中占據主導地位:其重點在于國家提供補助,讓女性可以安心留在家中照顧孩子。
這種狀況在上世紀80年代后期有所變化,政府意識到,應鼓勵女性進入勞動力市場。但家庭仍需要媽媽們,如此一來,政府不得不與雇主密切合作,以保證有足夠的兼職工作,并且這些工作能享受與相應全職崗位類似的法律地位。2000年,荷蘭人將尋求兼職工作的權利寫入了法律。
兼職工作是否有益于女性解放,值得商榷,但如今,由于兼職工作成為常態,荷蘭女性在勞動力市場上的參與率已相對較高。不過,該國女性進入高級管理層的比例很低,這與兼職工作的盛行直接相關。一旦剔除兼職工作者,女性管理人員的比例仍與男性相當。但這并不包括高層管理人員,在這一層面,女性只占6%。荷蘭政府希望到明年,能將其提高到30%,但這一目標明顯過于樂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