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過兩三個月,又有一批大專院校的學生畢業,對于希望畢業后繼續留在加拿大工作的外國留學生而言,適時取得工作許可,是確保在加國合法身份的首要條件。而在工作許可申請的過程中的任何一點疏忽都會導致申請被拒的后果。
來自大陸的留學生邱曉坤,于去年10月自西安大略大學畢業后,憑著優良成績和在大公司的實習經驗,11月份她就拿到了雇主的聘書。但因該公司人事部設在美國,因此聘書是以電子郵件的形式發給她。
她11月18日拿到聘書,雇主要求她22日便開始在多倫多總部的培訓。因此,她馬上著手請移民顧問幫助申請工作許可。當她透過移民顧問向移民局遞交申請時才獲悉,聘書一定要有原件,而不能由電子郵件替代。
移民顧問沒有反對
由于信件往來需要時間,她又不想錯過這個難得的專業工作機會,并在移民顧問沒有反對的情況下,她開始了培訓。據邱曉坤表示,移民顧問并沒有說在沒有工作許可之前連培訓也不可以。
當移民顧問再次前去遞交申請時,因邱曉坤沒有親自到場,而被移民局得知她在工作。當移民局致電雇主查詢時,雇主表示邱曉坤是帶薪培訓,因而她的申請被拒。
邱曉坤認為是移民顧問的不專業操作,導致了目前的后果,因此她再雇用移民律師上訴,但局面已難以挽回,申請再次被拒,并被限期離境。
目前她同律師正在積極準備下一輪的上訴。
3項忠告
針對上述案例,多年從事留學生及移民中介服務的加華移民留學中心總裁官國榮對留學生們提出了如下忠告:
首先,移民局對參與Post Graduate Program(即留學生在畢業后的三個月內如獲加拿大雇主聘用,可申請一年的工作許可)的學校是有規定的,即所有的公立大專院校,和部份的私立院校符合條件。
因此私立學校畢業的留學生,一定要同移民局確認,自己的學校是否在可申請工作許可的范圍內。
其次,在獲得工作許可之前,任何有償和無償的工作都不能做。在遞交移民局的雇主信中,哪怕提到在公司內部做義工,移民局都會對此很敏感。另外,移民局會打電話到用人單位或留學生的住所查證,任何你正在工作的跡象,都會被移民局當作拒簽的理由。
最后,移民局對于留學生畢業后如何申請工作簽證都有具體規定,但他們并不會主動發到每一位留學生的手中,留學生必需主動打電話或上移民局的網站去查詢。
沒有工作證前不要工作
在華人及東南亞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的法律輔導員游春山也告誡留學生,首先在沒有工作許可之前,不要工作。
另外,在申請工作許可或移民時,最好是雇用移民律師好過移民顧問。因移民律師有著更高的專業水準和要求,而且律師有律師工會,如有糾紛便于投訴。雖然移民顧問目前也有其協會,但畢竟是2004年才新近成立的機構。
當然,律師的收費與移民顧問還是有較大分別,如果出于費用的原因要找移民顧問,一定要選擇信譽好的移民顧問。